辦理FCC認證需提交什么資料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FCC)是直接向國會負責的機構,負責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通過管理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等方式。除了聯邦政府使用的射頻傳輸裝置和設備外,FCC還負責授權和管理其他設備。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的規定(CFR 47部分),所有進入美國的電子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FCC認證)。目前,美國已成為中國第二大貿易伙伴,中美貿易額逐年增長,因此對美國市場的出口至關重要。了解美國市場準入規則將對拓展我國產品在美國市場上的機會有所幫助。
FCC負責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但不限于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收發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等可能對人身安全造成傷害的產品。如果想將這些產品出口到美國,必須進行FCC技術標準的檢測和批準,這一過程需要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來完成。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需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是否符合FCC標準,并獲得相應的FCC許可證。
FCC認證包括VOC、DOC和ID三種模式,具體辦理FCC認證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 申請認證產品的生產廠商和申請認證方的全稱和詳細聯系地址。
2. 提供認證產品的安裝和使用手冊的副本(如果產品還沒有用戶手冊,可以提供相關內容的草稿副本)。
3. 提供產品的電氣原理圖和工作原理說明(如果產品具有接地或天線,需要進行描述)。
4. 提供產品的工作振蕩頻率表,該表應列出信號的傳播路徑和相應的振蕩頻率。
5. 提供其他需說明的產品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