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規定介紹
CE認證費用是根據產品來定的,產品決定了引用的標準,標準里會有對應的測試要求。
如低壓的電子類的產品,它只需要測試CE-EMC就可以了,它的費用是比較少的。
如果是高壓設備,那它就需要多加一個CE-LVD測試,費用對應就增加了不少。
那電池產品做CE檢測標準費用又是怎么樣的呢?下面我們就來討論下。
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介紹
電池指令2006/66/EC是歐盟制定的一項電池的法規。旨在減少有害電池及蓄電池的產量,提高舊電池及蓄電池的回收、處理及循環再造率,增加收集及回收電池及蓄電池廢棄物的數量。涵蓋了所有的電池種類(成員國安全及軍事裝備所用電池、太空用電池除外)。較只適用于含若干鎘、汞、鉛的舊電池指令91/157/EEC,范圍有所擴大。
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規定金屬含量
禁止電池中汞含量超過0.0005%(汞含量超過2%的紐扣電池除外);
禁止便攜電池和蓄電池中的鎘含量超過0.002%(報警系統、醫療設備及無繩電動工具用電池除外)。
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明確回收要求市場上所有耗用的電池均需要回收。2012年9月的回收率至少應達25%,2016年9月的回收率至少應達45%。
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規定再利用率電池的再利用率在2011年應達到以下目標:
鉛酸電池及蓄電池至少為65%,
鎳鎘電池及蓄電池至少為75%,
其他電池及蓄電池至少為50%。
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標簽標志
1.經由宣傳材料,告知電池或蓄電池中的物質對環境及人體的潛在影響、廢棄電池棄置時的收集及回收方法;
2.在銷售點直接被告知;
3.在電池上進行可視標識,應涵蓋以下信息:回收標志,電池或蓄電池的容量、化學符號Hg,Cd 和Pb(若汞、鎘和鉛的含量分別超過0.0005%、0.002%和0.004%)。
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規定生產廠家
電池生產商(包括在成員國市場出售電池的每家生產商)必須承擔回收及處理費用。若電器或電子產品內裝有電池,該生產商也被視為“電池生產商”。電池生產商須在其出售電池的歐盟成員國注冊。
電池CE認證指令2006/66/EC費用
文章開頭我們提到非電池類產品的CE認證費用,對于電池產品做CE認證費用又是怎么樣呢?依據上面關于電池產品的各個因素,會更加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