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each法規內容都有哪些內容
什么是REACH法規
2007年6月,REACH法規生效,以確保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免受與化學品使用相關的風險,該法規還旨在加強歐洲化學公司之間的競爭和創新,例如,通過限制某些物質的使用,它迫使公司尋找具有相似性質但具有更好毒理學特征的替代品。
雖然REACH是歐盟一級的法規,但該地區以外的公司也可能受到影響。
REACH包括每年數量超過1噸的進口到歐盟的化學品的報告要求,該法規還將歐盟定位為化學物質控制的領導者,為了在全球經濟中保持競爭力,世界其他地區的政府已采取措施使其國家法規與REACH保持一致,例如,2013年韓國采用了自己的K-REACH法規,其中包括許多REACH的概念。
歐盟修訂REACH法規更新,REACH新法規要求
所屬分類:法規標準
歐盟委員會發布新規 (EU)2018/1513,對歐盟REACH法規(EC)No1907/2006附錄XVII中被歸類為致癌、致基因突變、致生殖毒性(CMR)1A類和1B類中涉及服裝及相關配飾、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品和鞋類產品的限制物質清單作出規定,根據法規,這些物質將會增加到附錄XVII第72條, 同時會新增附件12,該條例將會在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該限制要求須于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
化學品限制要求適用于以下供消費者使用的產品:
1.服裝及相關配飾;
2.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與服裝相似,接觸人體皮膚的紡織品(不包括“一次性紡織品”,即設計僅用于單次使用或在有限時間內使用,且不打算在后續進行使用,用于相同或類似用途的紡織物);
3.鞋類。
該限值要求不適用于以下產品:
1.使用天然皮革,毛皮或獸皮所制成的服裝及其配件,鞋類及鞋類部件。
2.非紡織緊固件和非紡織品裝飾附件;
3.二手服裝、相關配件,以及除服裝或鞋類以外的紡織品;
4.供室內使用的地毯和地板覆蓋紡織物品。
5.個人防護服(EU)2016/425管控范圍內的個人防護服,相關配件,除服裝或鞋類以外的紡織品。
6.(EU)2017/745管控范圍內被歸類為醫療器械的服裝、相關附件,除服裝或鞋類以外的紡織品。